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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杏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2023年03月20日   审核人: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岗位安全责任,各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中心校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各校每月应对本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3.每日巡查,值日教师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到相关处室或班主任,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必要时应予以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安全隐患报告(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责任处室,责任处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5.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责任处室应对班级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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