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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市属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06日   审核人:

市属各类学校:

为确保市属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顺利有序实施,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印发的《临沂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教〔2021〕1号),现将2022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2023春季学期助学金数据统计工作。

根据资助政策,有学籍并在校的学生才能享受助学金(生活补助),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受助学生数据统计工作(附件1、2)。

二、做好2023春季学期免学费数据统计工作。

根据资助政策,做好2023春季学期免学费学生数统计工作(附件3、4)。

三、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高中和中职学校)。

参加今年高考的高中或中职在校生,计划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统计表(附件5)。

四、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信息维护工作。

各学校受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把受助的每个学生都维护到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没法维护学生列出明细单,并备注好原因,报市学生资助科(局办公楼1201办公室,下同)。

五、其他工作。

(一)2023年春季各类助学金,5月31日前,必须通过银行卡或社保卡发放各受助学生,发放完成后,6月20日前将给学生打款的明细表(如果多次发放,把每次发放的第一页,第二页和最后一页)报学生资助科。

(二)各有关学校4月24日前,将信息完整的附件1-6电子版和加盖学校公章纸质材料,学校收款账户信息、收款收据,报市学生资助科(局办公楼1201办公室)。

(三)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四)按照省学生资助标准化要求,做好资助材料的档案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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