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程序
1、向家长发放通知并公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
2、家长根据条件标准自行申报并填写认定申请表;
3、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年级认定工作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四级调查后认定。
4、经认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