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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2021年09月13日   审核人:

1.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2.健全教学督查视导制度。定期检查和总结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根据需要调整和完善教学实施方案,确保计划有效落实。校长定期参加学科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经常深入课堂观课,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加强教学指导。

3.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制订教师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措施、考核标准和办法等,确保计划的引领性、激励性和可操作性。

4.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包括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进修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等情况,把业务档案作为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引导教师专业成长、考核评估教师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依据。

5.规范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推荐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义务教育阶段配套练习册通过政府采购随教材发行。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6.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建立学生作业设计、布置、检查、总量控制和质量监控机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教师要为学生布置可选择的作业;禁止布置机械重复、照抄照搬的作业;禁止利用练习册和各种复习资料不加选择直接布置作业。为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学生完不成作业的,家长出具证明,教师不得追究学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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