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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管理规程
2013年05月31日   审核人:

临沂杏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规程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为师生创设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制定校园管理规程。
一、学校周边治理
1、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严禁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学校周边严禁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3、学校周边严禁设立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4、校门口严禁任何车辆停放,接送学生车辆一律停放在止步线外。
4、严禁其它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教师接访流程
1、访客到门卫室登记身份信息,说明事由,在门卫候访。
2、由保安联系相关教师,征求接访意见。(上课、会议期间一律不会客)
3、征得被访教师同意后,访客持会客凭条到相应科室。
4、接访结束后,由接访教师在会客凭条上签字,由访客出校时交门卫备案。
三、师生外出登记
1、工作时间教师请假外出,需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由教务处备案,出校登记时注明“请假”,以便核对。
2、教师因公外出时,需由带队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注明事由、目的地,同行人员等信息。
3、学生因(病)事外出,需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由监护人到场交接后,方可登记离校。(如遇紧急情况,可由班主任代为登记。)
四、车辆出入安全
1、教师车辆需主动避让学生,远离路队线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高于20公里/小时。
2、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校,一律按保安要求在校外指定地点停放。
3、公务车辆经保安允许、登记后慢速入校,并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4、上下学时段,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入校。
五、出门查验制度
1、携大宗物品出校时,要主动向门卫报告种类、数目、责任人等相关信息,自觉配合接受保安查验。
2、学校保安要积极联系主管领导,认真对物品进行查验,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核对无误,并对相关人员、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出校。
六、校门开关时间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除上下学时段外,门卫要及时关闭校门。
2、学校要在学生上学前30分钟、放学后30分钟开启大门,方便学生上下学。其它时段,出入学校应由侧门通行。
3、校门处于开放状态时,需由保安与值班教师值勤护学,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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