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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教工作应急预案
2012年09月27日   审核人:

 

临沂杏园小学反邪教工作应急预案
为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反邪教工作的政策要求,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应急防范能力,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建立反邪教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1.学校反邪教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德君
副组长:马国振  冯维峰
员:田娜张善伟王瑞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校园日常反邪教工作,由张善伟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职责:领导小组在学校党支部、校委会领导下,全面负责“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接受指令,与相关部门交流信息,综合协调学校各部门,使应急工作高效、有序的处置,负责预案启动、综合指挥、组织协调工作。
2、学校反邪教应急工作职能小组
①统筹指挥组:由校长王德君任总指挥,学校领导班子任成员。
职责:全面负责“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的指挥工作。
协调联络组:由副校长马国振负责,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
职责:接受指挥组指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上传下达。
应急处置组:由安全办主任张善伟负责,应急处置分队成员参与。
职责:负责邪教组织的前期信息监控、事态进展中的防控、善后工作的处置与落实,重点人员的帮辅与转化等工作。
舆情宣传组:由田娜负责,成员由王瑞芳、王立功、马永乐、王学友、张红红等各办公室联系人组成。
职责:全面负责“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突发事件中的信息报送,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事件以及处理的进展情况。
二、落实应急防范响应,消除安全风险
Ⅰ级响应(舆情监控
学校实行年级、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分工做好日常状态下的教师与学生的反邪教舆情监控工作,发现涉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信息时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舆情宣传组责任人汇报,对相关人员进行劝诫、教育,消除影响。
Ⅱ级响应(初级控制)
当校园内发现学生、教师散布或宣传“法轮功”等邪教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现场挡获,收集证据,并报告北三和里社区派出所、南坊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和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进行处置。
人员涉及师生的要暂停上课,由学校领导小组成员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是教职工家属的立即通知公安机关进行控制,严禁与教职工和学生接触,由学校处罚小组成员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相关教职工的责任。
Ⅲ级响应(严重事态)
当校园内师生发现“法轮功”人员到校内发放反动传单等资料时,应将“法轮功”人员现场抓获,并立即报告学校处置领导小组和派出所,并将“法轮功”人员及资料交公安机关处置,学校应根据影响的程度视情况在师生员工中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消除其在学校的影响。
Ⅳ响应(失控事态)
当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波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时,单靠学校自身力量无法控制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汇报救援,控制事态,避免伤害师生生命安全与学校财产安全。
三、严格责任追究,及时上报调查报告
学校对涉及“法轮功”等邪教的维稳事故调查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即在调查处理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学校安全办要在事故处理后及时对情况进行上报总结,详细汇报事情的前因后果、人员规模、人身安全、财产损失、善后措施等,以及对相关人员的帮辅与处理意见,确保校园远离邪教、健康发展!
临沂杏园小学
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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