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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安全责任书
2012年04月04日   审核人:

2012年临沂杏园小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学校安全管理“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工作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好2012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签订本责任书。

一、管理目标

年内不发生人身伤害、楼道踩踏、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安全教育形式不断创新,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显著提高。

二、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

1、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落实“一岗双责”,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担负起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责任。

2、扎实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创新消防、交通、游泳、卫生、网络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3、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各部门或班级组织的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学校审批,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活动。

4、重视校舍的的安全管理。特别重视对校舍的检控,定期进行勘险检查,发现校舍险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5、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根据《演练方案》按时到岗到位,履行职责,确保学生安全。

6、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所有教职工要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立即向校领导或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领导或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

7、重视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在对学生进行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等的教学中,要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8、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工作,食堂必须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持期、霉变、生虫、有异味的食品不能食用并及时销毁,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9、学校教职工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10、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不得谎报、瞒报、漏报。

三、考核奖惩

学校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教师自留,一份学校存档,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临沂杏园小学:(公章)            责任教师:(签名)      

 

 

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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