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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班级家长委员会的通知
2012年05月29日   审核人:
临沂杏园小学
关于成立班级家长委员会的通知
 
各年级、各班级:
为团结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学校将在近期成立班级家长委员会。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家长组成。
二、班级家长委员会候选人,每班5人, 设主任委员一人、秘书长一人、 委员三人。
 三、家长委员会候选人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班级工作出主意、提意见。
2.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为班级工作提供一定帮助。
4.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生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5.有一定的社会资源,能够更好地为学校建设、孩子的发展做出贡献。
各班主任请根据上述条件,结合班级实际,认真推荐产生本班班级家长委员会候选人。
 
 
 临沂杏园小学
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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