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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杏园小学“爱心助学行动”实施方案
2018年01月04日   审核人:
临沂杏园小学“爱心助学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精准扶贫、教育扶贫的政策要求,结合临教函〔2017〕79 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爱心助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必须在精准施策上处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实上见实效”的指导思想为行动准则,遵循“宏德扬善,帮困助学”的教育公益理念,开展精准、到位的“爱心助学行动”,不让一个学龄儿童因家庭暂时困难而影响学业。
二、资助对象
面向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人患重大疾病及突发天灾人祸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困境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每生不低于 1000 元。
四、资金的筹集及使用
学校本年度省教育基金会拨付的定向资助资金中安排,不足部分自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爱心助学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摸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公开、规范、精准的原则,提高政策透明度,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爱心助学行动”,号召师生和社会资助力量积极加入到活动中来。
4、规范资助档案。及时收集保存活动过程中的文字、图像等资料、实时跟踪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建立资助档案。
 
                            2018年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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