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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元旦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   审核人: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休息权,保证学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山东教育厅关于2014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3〕47号)现将2014年元旦和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元旦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非寄宿制学校2014年1月1日休息。
二、统一安排寒假期时间。义务教育段寒假时间:2014年1月18日(农历为2013年腊月十八)假期开始,2月17日(农历为2013年正月十八)开学上课。
三、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充分认识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学校、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校园网站和班级QQ群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溺水、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
四、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促进健康成长、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以全省统一建设使用的《寒暑假生活指导》为抓手,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除此以外,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确保学生有社会实践和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要与家长配合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养成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寒假是春节等重要节日的集中期,要充分利用此契机,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要通过推荐精品图书、组织读书比赛、撰写读后感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要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学生开展学工学农学军、劳动锻炼、社区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增强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使广大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磨炼意志、愉悦身心,全面健康地成长。教育和引导学生在假期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要充分利用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及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或文艺团体、专业运动队、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的相关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和培训活动,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吸引更多学生参与。 
五、规范学校假期工作。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要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切实做好维护修缮。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
六、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要及时与社区联系,发动社区力量,关爱留守儿童,做好学生的假期看护工作,组织社区未成年人公益活动。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在假期前配合家长委员会认真组织家长会等家校沟通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对家长的学生假期指导和安全教育培训,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活动,多指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为青少年度过有意义的假期提供保证。
 
                           临沂杏园小学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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